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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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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建议(第0348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田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2-04-29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牢记总书记“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嘱托,坚持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强耕地保护利用,特别是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落实各类黑土地保护项目。2021年全市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136万亩、土地深松60万亩以上,在新民市落实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20万亩,在辽中、法库、沈北落实省财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45万亩,在苏家屯区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试点项目2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51.87万亩,实施市本级耕地质量保护项目2万亩,合计316.87万亩。
    2.推动耕地生态保护工作。制定《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农药化肥合理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纳入责任清单。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利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192万亩、利用性诱捕器防治水稻二化螟10.56万亩。出台《沈阳市农资(农药、农膜)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对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行制度性安排。
    3.强化监督检查。以“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专项整治为抓手,自上而下扛起政治责任,不断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将耕地保护落到实处。市县两级分别制定《“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工作方案》,对排查整改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机制、进度安排、有关要求等进行细化安排。以案促改,对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对违法占用耕地严肃处理,拆除违法建筑,土地进行复耕,坚决做到露头就打,“零容忍”。
    4.立法促进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出台《沈阳市耕地质量保护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耕地质量保护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条例将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及其他农产品安全纳入法制保障,明确以高标准农田为平台,统筹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性耕作、退化和污染耕地修复等工作,改善田间基础设施,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耕地生态环境,积极应对耕地质量下降,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局将以《条例》宣传为契机,灵活采取各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黑土地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全市上下形成重视、关心、支持黑土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
    责任人:尹晓光
    承办人:张  凯
    联系电话:22850620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4日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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