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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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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建议(第011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2-04-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建议(第0111号)的答复

高洪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健全从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到评价结果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以及《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沈财绩〔2019〕507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市直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沈财绩〔2021〕45号)和《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沈财绩〔2021〕598号)要求,我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处室及人员。同时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逐步完善流程、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基础,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绩效工作和预算工作紧密结合

一是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和审核意见完善政策制定和预算编制,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水平。

二是在编制部门预算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设立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两个大类,从合规性及匹配度两个维度进行绩效目标编制。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执行并予以公开,对于未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定不合格的预算支出,取消纳入项目库,不予安排资金。

三是在财政绩效指标库基础上,动态更新完善,构建符合我市农业农村行业实际的绩效指标体系和模板库。形成涵盖三级指标体系的指标库共计1018条,其中:产出指标703条,效益指标246条,满意度指标69条;定量类890条,占比87%,定性类128条,占比13%。

(三)逐步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加强对区县(市)的业务指导。在惠农政策中要求区县(市)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

二是绩效运行常规监控与重点监控并行。一方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信息统计、电话调度、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实施监控监管。对相关区县(市)涉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调度,摸清工作底数,及时掌握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按季度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效。另一方面,对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并批准的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形成涵盖项目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三个维度的《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台帐》,确保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不偏离设定目标。

三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从2018年起,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财政支农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工作规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确保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程序合理、保障到位。

2.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预算指标体系。纵向学习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指标设置,横向对标其他优秀市级单位。加强与市财政沟通,学习掌握新要求、好案例,构建具有我市特点特色的绩效指标体系和模板库。

3.高质量完成项目绩效监控。以目标为导向,加强对绩效信息的跟踪监控,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分析和预测绩效运行趋势,及时发现绩效运行偏离目标的状况。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分析,定位出现偏差的环节,找出导致绩效运行偏离目标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4.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做到“有激励、有约束”,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在预算安排时优先考虑、保障。对于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及时整改。对新增同类项目加强论证分析,充分考虑农时影响,按项目周期安排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5.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委托依法设立、具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感谢您对农业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单位):计划财务处

责 任 人:赵  晖

承 办 人:吴  菲

联系电话:22847780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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