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业项目储备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业项目储备工作,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采取常态化申报,实行动态管理的方式,对符合规划要求且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到位的申报项目,按程序开展项目评估、审批或审核工作,择优纳入省级、市级项目储备库。
一、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顺序,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聚焦提升粮食产能,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以及农田防护等工程措施,同步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健全工程管护机制等,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目标。在东北黑土耕地退化问题叠加严重的地区,加强标准化示范建设。
我市申报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类项目8个,拟投资22200万元(中央投资16872万元,地方投资5328万元,自有投资0万元)。
(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我市申报储备现代种业提升建设工程类项目2个,拟投资4015万元(中央投资1600万元,地方投资0万元,自有投资2415万元),其中:
(1)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类1个,拟投资2515万元(中央投资1000万元,地方投资0万元,自有投资1515万元);
(2)水产良种类1个,拟投资1500万元(中央投资600万元,地方投资0万元,自有投资900万元)。
(三)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
依据《“十四五”数字农业农村建设规划》《“十四五”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条件能力建设规划》,面向农业农村大数据汇聚治理、经济运行分析、辅助决策等服务需求,重点支持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创新中心,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乡村治理机制,完善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体系,提升农业农村部门决策科学化、乡村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
我市申报储备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类项目2个,拟投资8995.29万元(中央投资4478.12万元,地方投资3800万元,自有投资717.17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系统梳理,深入挖掘促进产业发展的项目。关注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主导产业,进一步突出“抓主抓重”,重点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规划布局,聚焦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适当兼顾其他特色农产品,统筹做好项目谋划设计。
2.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同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方针。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常态化储备,做到“应储尽储”、“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储备项目质量。
3.组织各相关单位邀请行业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认证和评估,优中选优。项目论证与评估是项目前期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将为最终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在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士从可行性研究、项目市场分析、项目建设条件和运营条件分析、项目技术方案,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财务效益、国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确定性与风险分析等多方面做出评估。
感谢您对农业项目储备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