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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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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0080号建议(关于巩固发展我市苹果产业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5-08

尹立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视与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发展我市苹果产业的建议”(第0080号)已收悉,该建议对促进我市水果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和农研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果园补贴政策的问题

    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果树行政管理职能由原林业部门划为农业部门,技术推广部门由原隶属林业部门转为隶属市、县两级政府,但各区县(市)行政管理职能多数仍保留在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另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今后一段时期耕地上发展林果业将受到严格限制。

    二、关于稳固现有苹果基地规模的问题

    据市农业研发中心调研结果显示,我市各地均发生了寒富苹果栽植面积骤减情况,面积减少比例在40%左右,留下来的管理水平和果园状况均较好,半弃管状态下的果园基本全都改种玉米。目前我市寒富苹果存在果品质量差、价格低、销售渠道窄等问题,产业发展遇到了一定困难,但同时也是一个产业向好的转机。结合国内果业形势,针对寒富苹果品种和沈阳果业特点,从技术角度看,本阶段是寒富苹果产业发展由量变向质变的必经阶段,是由重栽植轻市场向重市场重中间环节一个转变的必然过程,是低管理水平果园退出生产的必然过程,也是寒富苹果产业转型的机会。下一步我市将以新民、辽中、康平、法库为重点区域,巩固现有优质寒富苹果种植规模,提高单产水平,提升果品质量,强化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加大“沈阳寒富苹果”品牌推广营销力度,鼓励发展苹果深加工,推动我市苹果产业提质升级。

    三、关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的问题

    市农业研发中心目前作为果树技术推广服务承接单位,正在开展以下措施支持寒富苹果产业发展:一是开展寒富苹果技术培训工作,目前已开展培训20余次,培训技术人员1000余人次;二是开展支部技术服务共建。结合第一书记技术支撑,与多个合作社、果业企业建立党建科技对接活动,建立示范基地,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三是积极参加科技特派团工作,和重点产区建立对接服务,与重点区县设立技术服务分院,支持果业发展;四是建立寒富苹果网站,搭建电商直播平台,建立寒富苹果技术工作群,宣传技术、宣传品牌,促进销售渠道形成;五是积极与北京有关单位联合建立富锌果品生产基地,助推寒富苹果销售。

    四、关于培育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问题

    提倡果园经营适度规模化,鼓励发展各类果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提高组织化程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

    五、关于打造品牌,健全果品市场流通体系的问题

    一是加强品牌整合、产品推介和市场营销。加大对品牌建设的综合投入,适度整合现有品牌,授权龙头企业经营区域性公共品牌,实行公共品牌准入制度;积极搭建各类宣传展示平台,进行专业化品牌推介和宣传推广,集中打造具有沈阳地域特色和较强市场营销力的区域公共品牌,支持申报国家、省名优产品评选,鼓励争取国字号荣誉。二是完善供销体系建设。加强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统一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鼓励农贸市场与果品生产、流通企业及生产基地实行产销联动,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农超对接”,建设果品直接采购基地。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苹果产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单位):种植业管理和科技教育处

    责 任 人:王宏业

    承 办 人:徐利利

    联系电话:827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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