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产品
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沈阳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沈阳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二0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沈阳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建设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有利于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拓展乡村多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融为一体、合二为一,实现“老字号”改造、“原字号”升级、“新字号”布局,带动农业融入新发展格局。为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辽宁省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沈阳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发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对于推动沈阳市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重大意义
农产品加工业为耕者谋利、为食者谋福,处于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一头连着农业、农村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城市和市民,沟通城乡、衔接工农,是农业和工业相互融合的朝阳产业,是我市产业关联度高、农民参与度大、居民受益面广的民生产业,也是经济社会的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有赖于农业的发展,它具有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特点,效益又远高于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应该优先发展的领域,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是一种世界性趋势。
我市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实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的有力支撑和必然要求。
1.推动都市近郊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支撑
随着我市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补齐农业短板、对都市近郊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有利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利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进近郊农业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夯实近郊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2.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有力保障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产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有利于我市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加工整体竞争能力,增强农业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保障。
3.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不断提质增效,越来越成为支撑农民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推进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拓展农业增值空间,培育农民持续增收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农民分享农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有利于增加优质农产品和农业服务供给,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4.推进农业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
随着全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链条延伸,依托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载体,按照上下游关系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形成农产品“加工+种养殖+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战略性支柱产业,对推进我市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协调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并将有力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
二、发展现状
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249户,全市农产品加工形成了粮油、饲料、肉制品、乳制品四大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年产值呈上升趋势,实现工业总产值730.5亿元,同比增长11.9%;销售产值721.8亿元,同比增长11.5%;带动农户数37.7760万户,年均用工人员5.0978万人;资产达到683.8亿元,同比增长-18.7%;负债356.9亿元,同比增长-34.3%;营业收入710.1亿元,同比增长13.6%;利润总额36.2亿元,同比增长38.3%,财务状况呈小幅度增长趋势。2020年,沈北新区、法库县建成两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亿元。
1.集聚区示范效应显著
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法库孟家绿色食品加工园区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对辽宁省以及东北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显现出示范引领效应。尤其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全省唯一年产值超百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以乳制品加工等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2.支柱产业聚集作用突出
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的粮油、饲料、肉制品、乳制品等支柱产业集聚作用日益凸显。2020年,饲料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两大产业产值均突破百亿元,其中饲料加工业产值列全国第3位,列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辉山集团的自营牧场全产业链模式、华美畜禽等加工企业的“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模式,推动了乳品、饲料等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目前,全市各类龙头企业带动农户50万户,农民从农产品加工链条内获得的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
3.产业化企业集群初步建立
我市现已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家,占全省14%,其中,国家级12家、省级39家、市级150家。按行业分类,种业3家、种植业14家、畜牧业19家、水产业5家、加工业160家。在龙头企业中,科技型企业40家,占19.9%,农业产业化企业集群已经形成。
4.存在的不足
(1)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数量少,产品附加值低。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头重脚轻”,多数处在产业链前端或中端,产业业态主体仍停留在农产品初级加工的水平上。全市主要农产品一次性加工占70%-80%,产品以初加工及半成品为主体,二次以上深度加工仅为20%,精深加工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2)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我市真正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还不够多,影响力明显不足,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仅禾丰牧业1家。在201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不足40家,占比约20%,而总部位于我市的企业仅有10家,其余均为外埠企业在我市的子公司,在完善产业链条、产品研发、工艺提升、长远发展战略制定方面有待提升。
(3)集聚发展水平不高,产业链融合不够。除沈北辉山园区外,其他地区园区公共服务体系仍不够健全,产业协作配套水平较低,尚未形成有效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发展态势。粗放式发展和同质化竞争较为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不足。全市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普遍较短,强链、补链、延链工作推进机制尚需发力,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引领产业提质增效升级转型的环节发展滞后,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整体较低。
三、优势条件
1.农业资源丰富。我市农业资源丰富,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通过实施粮食高产创建、设施农业建设和高效特色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2020年粮食总产量达409.4万吨、水果25.8万吨、蔬菜384.3万吨,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提供了充裕的原料资源。
2.加工优势突出。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技术装备具有较高水平,大部分粮油、畜禽、乳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沈阳中稻、香雪面粉、禾丰牧业、辉山乳业、华美畜禽等企业的总体技术水平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工业技术水平。
3.科技支撑坚实。我市拥有普通高等院校43所,市级以上独立科研机构104个。多所高校设有食品科学、粮食工程、生物技术等学科。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等一批科研院所已成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
4.区位优势明显。我市作为东北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地处东北亚腹地,交通便利、物流条件优越。以我市为中心的现代化都市圈、东北三省以及日、韩、俄等东北亚地区,构成了巨大的农产品原料产地和消费市场,为发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供了优越条件和广阔空间。
四、机遇挑战
当前,我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发展面临重要机遇。主要是:政策驱动力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吸引加工产能下沉县域、中心镇和物流节点,更多资源要素加快聚集;东北全面振兴、国家中心城市创建以及沈阳为中心的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促进投资“洼地”逐步形成,农产品加工业外部环境趋好。
同时,我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具体表现在:
1.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
受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格局的冲击,全球供应链调整重构,国际产业分工深度演化,对我国产业链构建带来较大影响,农产品加工资源要素瓶颈依然突出。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社会资本动力不足。网络、通讯、物流等设施发展方式和创新能力总体不强,外延扩张特征明显。
2.产业体系不完善
我市农村产业之间互联互通性差,融合程度还比较低。农业生产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如土地、水等资源约束加剧,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压力加大,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信心问题日益突出。
3.产业转型升级滞后
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不足,一般性、资源性的传统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少。加工专用品种选育和原料生产滞后,农产品产地普遍缺少储藏、保鲜等加工设施,产后损耗大、品质难保障。融资难、融资贵、生产和流通成本高等外部环境制约依然突出。
4.战略高度认识不足
我市是北方重工业中心,工业发展有着辉煌的历史。但一直以来,对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视程度偏弱,尤其在传统优势产业面临困境时期,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战略地位依然认识不足。在经济爬坡阶段,沈阳市传统工业的转型有待升级、新兴产业的兴起有待发展,而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具有一二三产融合特质的产业,能够迅速填补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衔接空隙,目前亟需从战略高度认知农产品加工业重要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的决策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培育壮大加工集聚区经济主体和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推进集聚区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完善集聚区运行机制和落实政策为支撑,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作用,通过制定和实施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不断提高集聚区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2.坚持集聚发展,质量优先
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产品经济特色和地区文化特色,充分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要坚持抓产业必须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树品牌,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提高集聚区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坚持龙头带动,内外并举
依托集聚区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取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开拓两个市场,形成内资与外资相互融合。将农产品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有机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加快终端市场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升农产品价值链条,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4.坚持科技支撑,增加动能
引导集聚区经济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加快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育繁推一体化研究或建立农产品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
5.坚持绿色导向,持续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合理开发农业、畜牧、森林资源,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再循环”的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发展农业生态绿色循环式经济,做到节约、降耗、减污、增效,推进农产品及副产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围绕负面清单目录,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产品加工项目,将绿色增长、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6.坚持利益共享,增进福祉
把共享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本质要求,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产业发展为增进人民福祉服务,拓展产业功能,通过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民分享利益挂钩,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发展农民共享产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使农民有体面的就业,有尊严的生活,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全市建成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匹配、集聚区特色与产业优势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农产品集聚区发展体系。到2023年,县域农产品加工集聚发展态势基本形成,新增1-2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200亿元,其中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达30%;到2025年,建成中国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1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4个,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1500亿元。到“十四五”末期,我市成为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引领核心,东北地区农产品加工创新高地,中国北方农产品加工贸易辐射中心。
序号 | 主要经济指标 | 2020年 | 2023年 | 2025年 |
1 |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182 | 368 | 533 |
2 |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67 | 120 | 150 |
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亿元) | 4.3 | 10.4 | 16.8 | |
3 | 建成集聚区(个) | 2 | 6 | 8 |
其中:超30亿元集聚区(个) | 1 | 3 | 4 | |
4 | 从业人员(万人) | 0.9 | 1.9 | 2.3 |
5 | 带动农户数(万户) | 13 | 28 | 40 |
6 | 入驻重点企业(个) | 46 | 97 | 109 |
7 | 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个) | 12 | 38 | 50 |
8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 1.2:1 | 1.8:1 | 2.2:1 |
四、空间布局
“十四五”时期,全市各涉农区、县(市)围绕1-2个主导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重点发展加工集聚区及产业园,实现园区协调发展,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成链,资源集约利用。
沈北新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医药产业园。以粮油加工、畜禽加工、果蔬加工为重点,建设一批饲料、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以及传统食品、休闲食品为主的出口创汇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一批集中度高、系统性强、能应用、可复制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科研基地,打造外向型、精深型、科技型、牵动型农产品加工业。
于洪区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蛹虫草产业园和饲料加工集聚区。以中药材加工、饲料加工等为重点,建设一批蛹虫草、饲料加工基地。
铁西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饮料食品加工集聚区。以果蔬加工为重点,建设一批果蔬、饮料加工基地。
浑南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富虹工业园。建设集多种油料加工工艺于一体的粮油生产加工基地,集科普、教学、生产、工业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苏家屯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东北食品科技产业园。以稻米加工、畜禽加工等为重点,建设一批以食品、禽畜为主的加工基地。
新民市农畜融合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胡台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大民屯酸菜现代产业园。以蔬菜加工、粮油加工、饲料加工等为重点,建设一批蔬菜、稻米加工基地。
辽中区农畜融合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肉牛产业园区、近海水稻和淡水鱼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一批肉制品、饲料、粮食和水产品加工基地。
康平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农副产品加工集聚区和杂粮现代农业产业园。以杂粮加工、食品加工等为重点,建设一批有沈阳地域特色的杂粮加工基地。
法库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重点打造南部依牛堡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北部孟家果蔬有机绿色食品产业园。以肉制品、乳制品和蔬菜加工为重点,建设一批肉制品、乳制品和蔬菜加工基地。
图1 农产品加工园区布局规划图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推进基地建设,夯实优质原料供给保障
1.培育专用品种,发展原料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以“辽育白牛”、“小梁山西瓜”等特色优势品种为重点,培育和推广一批适应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新品种。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建设一批集聚区专用原料基地。
2.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全程贯标”的要求,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建设,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为农产品加工、流通提供质量安全的原料来源。
专栏1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行动
1.建设粮食加工原料基地。2025年末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2.39万亩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5%以上。 2.建设蔬菜加工原料基地。到2025年,建设设施蔬菜播种面积90万亩,力争产量400万吨,产值130亿元。 3.建设花卉加工原料基地。到2025年,建成东北地区最大的花卉交易集散中心,建成优质君子兰种苗繁育基地。 4.建设水果加工原料基地。到2025年,建成草莓、葡萄、樱桃、蓝莓等名优水果基地。 5.建设生猪等畜禽加工原料基地。到2025年生猪养殖年出栏能力达到300万头以上,肉牛年出栏70万头以上,奶牛存栏达到8万头以上,家禽年出栏8000万只以上。 6.建设渔业加工原料基地。到2025年,渔业总产值达到133亿元,年均递增2%。 |
二、提升加工水平,提高产品加工深度和附加值
1.提升产地初加工水平。鼓励和支持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发展减少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标准的产地初加工。蔬菜、水果和薯类等初级农产品,开展储藏设施建设,通过延长农产品贮藏期,实现农产品的错季销售和均衡供应。大米、玉米、杂粮等耐储农产品,推广良种良法,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奶类、畜禽、水产等鲜活农产品,抓好品控管理,建设一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基地,保证食品生产安全,加工原料优质。
2.发展精深加工。鼓励和支持企业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业,禽业:重点培育集育种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生猪和肉牛业:促进屠宰和肉类食品加工,重点开发熟食品、半成品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蛋业:鼓励企业引进鸡蛋深加工技术,提高蛋品加工率;乳业:重点开发功能性乳品、乳清蛋白、高端奶粉等产品;粮业:推广大米加工技术和包装工艺改良,向食品化、半成品化精深加工领域延伸;果蔬业:重点开发个性健康饮料、脱水果蔬制品、腌制蔬菜加工等产品;饲料加工业重点开发配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
3.探索综合利用加工。鼓励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加工副产物全值利用、循环利用、梯次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吃净榨干。推进秸秆、稻壳米糠、麦麸、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等综合利用,提升增值空间。
4.丰富加工业态,坚持“走出去”战略。引导集聚区企业加快布局中央厨房、主食、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净菜和餐饮外卖等加工,积极发展“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中央厨房+快餐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加工业态。坚持“走出去”战略,将供需关系与京沈合作、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珠三角合作列入一体化工作统筹,打造农产品直供基地、健康产业基地和私人定制基地,为农产品“走出去”开拓市场,打通销路。同时,探索发展个性化营养健康产品,满足人民差异化消费需求,进一步丰富农产品加工品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专栏2 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1.推进“招商引资上项目”。到2025年,力争每个区县(市)年均引进1个以上产值超5000万元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2.大项目库建设工程。到2025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及相关产业融合大项目累计达到20个以上,力争累计达到30个以上。 3.创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到2025年,培育新民市、康平县建设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力争辽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4.壮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规模。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200亿元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个,力争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50亿元。 |
三、促进产业升级、搭建产业创新支撑平台
1.推进技术创新。以农产品加工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为重点,支持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市农业科学院等各级相关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研发集成一批新型先进实用加工及配套技术,推动集聚区企业智能控制、品质调控、营养均衡、绿色生产等技术转型升级。
2.推动绿色加工。在集聚区内,鼓励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引导建立低碳、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促进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一库多用”、“一房多用”。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响应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实现副产物有效供给,针对重点地区、品种和环节,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3.搭建产业支撑平台。建设集聚区创新创业平台,吸引人才、技术、资金向集聚区流动。开展企业孵化,梯次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的检验检测,生产物流、财务结算等功能,助力生产企业的降本增效;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帮助入区的企业处理法律事务,营造办事方便、法治优良的集聚区营商环境。
4.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支持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研究型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积极引进一批加工制造、质量安全、冷链物流、营养健康、食品学科颠覆性前沿技术等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打造一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团队。
5.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成果和企业需求对接机制,筛选一批成熟适用的农业加工技术、工艺和关键装备,与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业,实行股份分红等激励制度。
四、培育龙头企业,组建集聚区产业联盟
1.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带动能力。支持国家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国家级龙头企业在我市投资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用地安排,可申请“一事一议”个性化政策支持和专项补贴比例上浮等政策支持。
2.引导成立农业产业联盟。鼓励各县区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金融保险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资源、政府支撑服务机构以及个人,引导发起共同成立非营利性的农业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五、引进重大项目,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
1.扩大招商引资。鼓励集聚区在国内外重点地区开展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加大产业链招商工作力度,瞄准产业链短板,实现引资补链、引资扩链、引资强链。采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区域化方式扩大招商引资范围,出台配套招商奖励政策,引进外部专业招商团队,包装和策划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鼓励集聚区大型企业积极参加政府和各部门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坚持以集聚区为招商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以商招商、点对点招商和开展主题招商等形式,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精深加工项目,推进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
2.强化开放合作。加快集聚区探索区域内小循环、融入国内大循环、对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模式。发挥集聚区对外开放主要载体和窗口作用,鼓励建设国内外合作园、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贸易集聚区。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和示范区建设,巩固传统农产品出口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扩大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加快境外农产品贸易平台建设,推进农产品出口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加快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的对外交流,联合农业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共同加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带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建设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六、打造全产业链,建立产业链协调机制
1.培育五大产业链。实施一批强链、延链、建链、补链重点项目,拉长产业链条,深挖增值空间。依托沈阳农业优势特色资源,重点围绕稻米产业链、蔬菜产业链、畜牧产业链、渔业产业链、花卉产业链,打造特色鲜明、链条健全、联结紧密、业态丰富、创业活跃的农业全产业链,拓展农业增值增效深度和功能价值开发广度。
2.建立市政府分管农业领导任“总链长”的市级协调推进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全市农业产业链发展全局,研究推动有利于农业产业链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解决农业产业链在人才、土地、资金、技术、数据等关键资源要素供给的共性问题,对区县(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和重点链主企业进行引导、指导,指导各区县(市)开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资源的配置和落实。
3.建立由各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任“执行链长”的执行工作专班。负责落实《沈阳市农业产业链发展提升方案(2021-2025年)》,落实推进本地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资源的配置和落实,培育龙头企业,掌握解决农事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开展招商引资吸引优质项目落地。
4.建立以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为“链主企业”的分类发展带动体系。负责牵头带动多方合作,发挥示范作用,发展订单生产、提升生产技术、拓展外部市场。探索虚拟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运行机制,创新集聚区组织运作模式。
七、配套资源支持,提升农产品加工价值链
1.发挥政策对研发活动的导向效应。加大对入区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技术研发机构。优先推荐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级和市级各类重大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化、技术改造等项目和认定,并配套扶持资金。
2.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用地应保尽保,认真落实农产品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要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
3.构建“五元式价值链”。构建“农户或专业化组织+初加工企业+精加工企业+中间商贩+消费者”形式。以集聚区为空间载体,形成“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价值链链接,强化农产品加工的主链作用,以粮油、畜禽、果蔬等产业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围绕粮油、畜禽、果蔬、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以精深加工提升价值链,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超10%。
八、完善流通服务,建设特色产地交易市场
1.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流通服务。以集聚区为纽带,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社(区)、农企、农校、农军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集聚区企业在城市社区或郊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2.建设冷链物流体系。鼓励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户等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设施,建设覆盖全市、服务东北、辐射全国、全程“无断链”的食品冷链物流中心和特色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绿色低碳、运行高效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提升农产品产地集散分销能力。培育10家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2个以上优势突出、辐射带动强的物流集聚区、示范物流园区,1个跨境冷链物流企业。
3.推进乡村产地市场建设。按照乡村资源禀赋,在集聚区因地制宜推进种植、养殖、水产等方面专业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重点加快新民蔬菜、康平花生、辽中花卉市场及集散地建设,发挥对沈阳经济区以及辽宁省各区县(市)的辐射作用。支持规划新建或升级改造蒲河大集等有影响力的市场,加强供水、供电、道路和通讯系统的改造建设和交易棚区的改扩建,进一步完善冷藏保鲜仓储设施、展示交易、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监控、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方面配套设施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方式,扩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同时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建设交易市场。
九、塑造名优品牌,增强“沈字号”市场号召力
1.增强品牌意识。依托特色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坚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争创“两品一标”。开展集聚区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四挂钩”机制,与创建认定、品牌推选、产品认证、展示展销等工作挂钩。加强品牌宣传推荐,线上线下相结合,办好农博会等大型活动,持续提升沈阳大米、康平小米、辽育白牛、小梁山西瓜、永乐葡萄等乡字号、土字号的品牌影响力。
2.加强品牌保护。按照“一标一品一产业”思路,指导地标证书持有人发展特色生产基地,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指导集聚区开展资源普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原生态特定品种繁育基地建设。配合修订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
专栏3 农产品加工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1.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确保实现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创建5个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2.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到2025年,培育区域公用品牌10个,辽宁特产之乡30个。 3.培育企业品牌。到2025年,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企业品牌20个。 4.培育产品品牌。到2025年,培育10个“乡字号”“土字号”特色知名品牌,打造辽宁气候好产品2个,推介5个全国乡村能工巧匠。 5.名牌宣推计划。以线上线下模式创新为手段,以全方面立体化宣传推介为支撑,每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等销地各开展1次品牌营销推介。 |
十、推进数字赋能,培育新业态快速成长
1.推进农业产业数字化,建设农业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构建全过程管理数据和分析服务模型,健全市场和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引导产业化联合体核心企业、产业发展联盟“盟主”企业、农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整合农资、农机、农艺、农创、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和服务主体,开发提供产品生产情况、行情资讯、供需平衡等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数字化平台,努力形成“园区—平台—基地”协同发展、相互支撑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2.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集聚区内的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领域渗透和应用,促进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物流、金融、仓储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创建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
3.支持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新建升级沈阳特色馆、旗舰店,推动电商直播、网红经济与农产品及食品营销、加工体验、食品短链等重点业态深度融合,鼓励更多大型商业企业独立建设电商交易平台,着力打造一批电商直播基地,让农产品加工品走进千家万户,让沈阳食品进百姓厨房、上百姓餐桌、装百姓口袋。
4. 培育休闲旅游、养生养老、个人定制等新业态发展。发挥沈阳作为中心城市在人口密度、交通设施、科教文卫的优势条件,引导集聚区的各类经营主体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发展“农业+”旅游,催生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和就地消费;“农业+”文化,催生创意农业、田园艺术;“农业+”教育,催生亲子体验、教育农园;“农业+”康养,催生中医农业、功能农业;“农业+”信息,催生智慧农业、数字农业、认养农业、可视农业等业态。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沈阳市农业产业链协调推进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工作推进组负责制定集聚区规划、出台政策,推进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指标统计、调研等日常工作。建立市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将集聚区发展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将高端人才、创新资源、重大项目、土地供应、财政资金、服务资源等向集聚区倾斜与集中。
二、优化发展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20〕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和《沈阳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的意识,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审管衔接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将权力下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
三、加大政策扶持
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资金对本地集聚区给予支持,对区内企业申报各级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贯彻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工作,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完善土地优先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四、拓展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聚区基础设施和重点发展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集聚区互利共赢。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创新管理体制
统筹设置集聚区管委会及其内设机构,科学核定集聚区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推行“管委会+公司”市场化体制改革,支持探索园区法定机构改革试点。集聚区管委会要加强建章立制,做好监督管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参与集聚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工作。建立集聚区季度调度工作制度,加强考核、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加快建立集聚区管理运行新模式,不断优化整合所在地的管理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效能,统筹产业布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增强集聚区辐射带动能力,探索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形成园区聚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