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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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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全力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新民市和于洪区创建国家第一和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县
信息来源:供给侧改革处 发布时间:2023-09-05

根据农业农村部8月29日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第二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评审,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我市于洪区纳入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全省本次共3个。这是沈阳市继2022年新民市获批创建第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以来,取得的又一个创建机遇和荣誉,反映沈阳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的担当和责任,以及取得的成功和经验。

一、强化组织推进。编制《沈阳市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任务清单、项目清单等,列入考核赛道,创新推动“三农”工作取得新突破;深化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和市委常委全面包保区县(市)制度;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涉农区县(市)签订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担任食品产业链总链长、“三美”建设总指挥。

 二、强化指导服务。主动把握规律特点,全面做好政策性、工作性、技术性和检查式指导。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新伟多次到新民市调研走访相关企业,要求新民市在全国乡村振兴百强县中争先进位,到2025年力争在第50名的基础上冲刺30强;郑滨副市长对接以色列维昌洋行,引导以色列先进农业技术和项目与于洪区陆基南北白对虾养殖等项目进行有效对接,推进产业升级。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农投公司拟发起5亿元规模预制菜基金,支持10个预制菜项目;深化“1+1对1”对口帮扶,推进规划、产业、人才等对接,实施11个结对地区重点推进帮扶项目50个、事项25项,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新型城乡发展新路径。

三、强化规范管理。运用提示通报、挂牌督办等工作手段,提高督查工作准确性、时效性、科学性。积极引导新民市和于洪区分别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郑滨副市长推动北大荒集团和全国农业企业发展联盟在新民市投资100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健全完善顶层设计,涉及农业7个领域;定期到新民市和于洪区推进年度项目,加快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  

四、强化政策支持。市财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财政优先保障若干政策措施30条,优化财政保障体制,重点加强对涉农区县(市)财政支持超过33亿元;突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安排4个区县(市)3.8亿元引导资金,帮助设立发展基金;兜牢4个区县(市)“三保”底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8亿元,给予5亿元激励性转移支付和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支持;全市安排各级资金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7个,安排资金83.9亿元。

五、强化持续用功。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用功,全面做好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督导推进。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明确标准,积极推进落实,确保效果。结合每周工作总结进行定期调度,精准掌握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重点把控,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二是持续做好示范带建设。扎实推进新民市和于洪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做好试点示范和振兴引领,逐步扩面和提升建设质量,形成创新亮点。三是持续做好项目建设。推进新民乡和于洪区乡村振兴示范县项目谋划建设,对接中粮、中化等央企、行业头部企业和沈阳农大、省农科院等院所及农投、农发行等平台持续策划和建设项目。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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