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福林率调研组到我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小莲花村和太平村进行实地调研,分别听取了沈阳市、辽中区及茨榆坨街道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资”清理核实工作汇报,市农经委主任朱文波陪同调研。调研组对辽中区前期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小莲花村和太平村实施“解刨麻雀”,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产业振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改革工作,进行座谈研讨,下一步市农经委将继续从以下五方面抓好此项工作。
(一)借鉴经验,加强督导,按时完成任务。我委将不定期、不固定形式,对各区、县(市)工作进行督导,到2019年5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组织各类培训班,深入基层进行政策宣讲。积极组织各区县(市)、试点乡镇参加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和清产核资专题培训班。市农经委派出辅导员到区、县(市)组织的培训班授课。在于洪区、辽中区、铁西区和法库县等区县对乡镇、村开展培训的基础上,跟踪要求其他区、县(市)抓紧培训、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让基层工作人员和村主要负责人,掌握政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继续开展我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逐步搭建我市农村产权三级流转交易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管理体系。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如于洪、新民、沈北等市(区)、乡镇(街道)第一批挂牌成立市级农交中心分中心,并将土地流转等信息同市农交中心联网,开展项目挂网试运行,为农村集体产权今后取得收益提供可靠平台。
(四)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调查研究,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通过多方调研,邀请村书记、主任到市里统一座谈,发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情况征询意见书,了解各村实际情况,征求各村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中央、省、市此项工作要求同各村负责人进行宣讲,交流各自做法,取长补短,推进工作开展。通过座谈和调研,形成《如何做好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指导工作》的调研报告,指导各地区平稳开展此项工作。
(五)多手段、多部门、多渠道,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落脚点。下步全市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沈委办发〔2018〕29号),继续推进我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试点村工作,制定我市农业发展规划。通过调整结构,带动发展,通过选好村集体带头人,带动发展。通过加强农业培训,提升农民素质,拓宽产品销路,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释放集体经济组织活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