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 畜牧兽医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服务中心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核查工作
信息来源:畜牧处 发布时间:2023-10-11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区县(市)开展了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主要核查内容为2022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录入的情况,共计5个方面。

一是规模养殖场清粪工艺是否符合实际,包括畜种为鸡、羊、肉牛的养殖场情况;二是委托处理机构信息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包括粪污委托处理机构须填写15位专业机构代码、设计年处理液体粪污量或设计年处理固体粪污量、机构备案信息及委托协议签订情况,不同养殖场或某一养殖场委托同一机构的需核实委托处理机构备案的最大粪污处理能力与实际需要处理的粪污量是否匹配,同时核实委托处理的粪污种类与委托机构备案的粪污处理种类是否一致;三是设施设备信息是否匹配,包括设施装备信息与该养殖场配套文件信息是否一致,信息不一致的需要备注说明具体原因;四是粪肥还田情况是否属实,包括粪肥还田施用于某类作物的播种面积是否小于本地此类作物的播种面积;五是大型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处理信息是否属实,重点核查设计存栏大于5万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设计存栏大于3000头的奶牛规模养殖场液体粪污处理情况、处理工艺与配套信息是否相符,处理设施装备容积与配套信息是否相符,粪肥还田利用的作物种植面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情况。

自查中,沈阳市九个涉农区、县(市)对1121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自查,并上报了核查结果,对113家规模养殖场的信息进行了校核校正。目前,沈阳市辽中区被国家选定为信息核查地。通过自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平台数据质量,为准确反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办: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政务公开电话:024-8270387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35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449 辽ICP备18004178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网站地图]